奇书网 - 高辣小说 - 重生之官场风流在线阅读 - 第十二章 法庭上的战火(上)

第十二章 法庭上的战火(上)

    半个月后,湖城湖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王仲和被殴打致残的刑事案件。

原告方王仲和起诉被告廖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另外,医疗费、j"/>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加在一起,原告要求对方赔偿的款项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

不得不说,就这起案件来说,原告方绝对是狮子大开口,摆明了是要把对方送进监狱顺便再讹点小钱了。

走进审判大厅的时候,陈扬快速地向审判庭旁听席上扫描,只见黑压压足足有300多人,应该都是些来自本市几所知名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和学生参加旁听。跟着,他又去看法庭的两旁,被告廖强在被告席上j"/>神抖擞的跟那站着,法警也已经守在那儿。

然而,更让他诧异的是,坐在被告方辩护律师席位的竟然就是自己的邻居——李秋禾律师。

当然,他也只是诧异而已,由于之前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各项官方的证明文件都一一办妥,并且通过吴刚的关系,还请到了省城最大的正义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大律师卞和平帮忙打这场官司,因此,对今道:“原告,请你保持冷静。”又看向李秋禾,“辩方律师,请你注意一下你的提问,不要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对不起,审判长。”李秋禾微笑着表示了歉意,又看向老王,“王先生,刚才的问题如果对您造成了困扰,我很抱歉,您可以不作答。”

老王哼了一声,忿忿不平的撇过头去。

李秋禾似乎很满意老王当下的状态,微微扬了扬手中的钢笔,继续发问:“王先生,据案发后警方所做的笔录记载,您跟我的当事人先是发生了不愉快的口角,进而引发了争执,然后开始相互推搡。可是,在您刚才的陈述当中,我却并没有听你说到推搡是怎么开始的,或者说是由谁开始的,您对此没有做出详细的陈述,只是直接说到我的当事人用人头马酒瓶砸了你的脑部一下。那么,现在您能否准确的告诉我,究竟是你,还是我的当事人先动的手呢?”

“我反对!”卞律师再次起身表态,“审判长,我反对辩方律师向我的当事人提出这种早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问题!”

“对不起,审判长,这个问题对本案很关键,我希望原告能如实回答。”李秋禾寸步不让。

“反对无效,原告必须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审判长首肯了李秋禾的意见,卞律师一脸铁青的坐了回来,低声跟旁边的助手交谈起来,看来形势有些严峻。

“王先生,请您立刻回答我的问题。”李秋禾加重了语气和音量。

“当时情况很混乱,我,我记不清了。”

“哦,是吗?”李秋禾一副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表情,莞尔挖苦道,“王先生,你究竟是真的忘记了,还是有选择的遗忘呢?”

老王眼睛喷火,怒瞪着李秋禾,大声道:“当时乱糟糟的,谁还记得怎么打起来的!”

“你撒谎!”李秋禾冷冷的喝了一声,声音不大,但石破天惊。

“我没有撒谎,审判长,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撒谎......”老王急眼了,语无伦次起来。也是,他活了这三十多年,最骄傲的就是自己宁折不弯的x"/>格,现在被人当众说自己撒谎,做为一个校长,一个文化人,他哪受得了啊。

“我反对!”卞律师不得不再次站了起来,“审判长,鉴于我的当事人现在的情绪极其不稳定,他现在已经不适合再回答辩方律师的任何问题。”

审判长对此表示同意,但还是多看了李秋禾一眼。

李秋禾则冷冷一笑,a"/>有成竹的点头道:“审判长,这个问题如果原告实在不能回答,我就不勉强了。”

如此一来,老王终于可以下去休息了,走出原告席时,他仍不解气的多瞪了李秋禾一眼。

李秋禾似乎对此习以为常,直接无视掉了老王那能杀人的目光,继续侃侃而谈道:“审判长,前面我说过,原告王先生刚才做出的陈述中有三点很让我不解,之前我已经问了两点,现在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说到这,她有意识的停顿了一下,看向审判长及各位书记员,陪审员。

“辩方律师,请继续说下去。”审判长摆手示意了一下。

“谢谢,审判长。”李秋禾还是很有礼貌,继续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g"/>据警方提供的当事人口供,本案的起因源自于我的当事人跟原告王先生的夫人一次很正常的人际交流。”

“我反对!”卞律师怒了,大声提出异议。

“控方律师,请说出你的理由。”审判长看向卞律师。

“法官大人,g"/>据警方在案发当晚的笔录和口供,以及刚才的庭审询问,我的当事人王先生的夫人,也就是本案的证人柳女士已经多次反复的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就是被告廖强对她进行sao扰,并且在她多次提出异议后,被告仍然不停的在纠缠着她,这才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不愉快的事件发生。因此,我认为辩方律师有故意误导大家及扰乱视听的动机,我恳请审判长及各位陪审员无视掉刚才辩方律师所说的那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谢谢。”

“辩方律师,请你接下来用词注意点。”审判长看来是采纳了卞律师的意见。

“抱歉,审判长。”李秋禾点头表示了认同,接着又道,“那么现在我可以请出证人柳女士,询问她几个问题吗?”

“可以。”审判长点点头。

卞律师想反对,但这是辩方的权利,也只好先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