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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迢迢

    

春色迢迢



    0.长沟流月

    春日迟迟,雾霭沉沉。

    汴京的四季太过于分明了,因此晚冬格外难熬,好似有早春在前,日子才有了盼头。

    天历四十八年,天下太平,阖家欢乐,然平静不过是蛰伏在暗潮汹涌下的美丽表皮。

    造反势力蠢蠢欲动。

    人们总以为,熬过寒风凛冽的年日,放鞭炮驱走一年的邪祟,往后一年都是风调雨顺的。

    天历四十八年春,宋诚宗举办了春日宴,为班师回朝的驻边士兵接风洗尘。

    宰相伺机而动,挟持了双五高龄的宋诚宗。

    自此,天下大乱。

    然则,历史的兴衰不以史书的形式记载劳动人民的愁苦,长卷洋洋洒洒只曰王侯将相争权夺利,文人志士无病呻吟。

    有幸的是,大众百姓得幸以背景的形式出现来衬托统治者的真知灼见之高明之处。

    宰相周平昌篡位夺权,王都由汴京迁往洛阳。

    张迢迢的大母就是死在迁都的路途上的。

    她早已习惯了蓬头垢面的日子,她在死人堆里将母亲的尸体偷偷刨出来,跑了五里地,去山沟里埋了。

    原本的汴京要修建周平昌的行宫,用来修行祈福,因此不管百姓乐不乐意都要跟着迁都。

    张迢迢母亲本身身子骨就差,生了六个孩子,饿死了两个,活下来的包括张迢迢三个女孩,只有一个男孩,大概活成了全家人手里捧着的鱼目。

    但就是这样,“眼珠子”是第一个提议将大母吃掉的人。

    虽说跳脱了茹毛饮血的荒蛮时代,但饥饿之下,也都荤素不忌了。

    晚上二十多个人挤在一团稻草旁睡觉时,饥饿难耐的张大宝,拿石头砸死了十月怀胎生养他的大母。

    二十多个人没一个人指责他,他们聚在一起对大母卸胳膊卸腿。

    第二天,枯瘦的干骨被丢到了干尸堆里。

    像很多家庭的妇女一样。

    张迢迢离开了大部队,她可能跟不上他们了,他们都跟疯了一样赶路,因为觉得到了洛阳,会有人给他们饭吃。

    张迢迢埋完大母,身上还沾着血污,一个小乞丐蹲在她旁边的树底下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你不吃她吗?”小乞丐问。

    张迢迢饿了四顿了,她颧骨凹陷,四肢瘦的只剩一层皮了。

    她摇了摇头,好像不是很懂但还是说:“她是我娘,我不会吃她的。”

    小乞丐比她穿的干净多了,脸上也白白净净的。

    其实张迢迢就是笨,她要是早知道画本里长得好看的人都不是好人,她当初一定拔腿就跑,不跟小乞丐有交集。

    “我从江南逃难过来的。”

    早春,梅树上还盘亘着几朵嫩梅。

    小乞丐掂着脚,摘了一朵,别到了张迢迢耳朵后面,无奈的是,她头发太久没洗都是脏东西,梅花仿佛也是不小心飘上去的垃圾。

    张迢迢回去的时候,一堆人跪在地上,她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抬着眼看骏马上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子。

    张迢迢不知道什么伟岸什么英雄,但她就是觉得马上那个女子很了不起。

    所以当所有人都颤颤巍巍下跪的时候,张迢迢傻笑着把头发上的梅花摘下来要递给女子。

    直到她被摁着砍下去三根手指的时候,才意识到疼,要挣扎。

    最后好心的公主只惩罚了这个对她不敬的平民削去三根手指。

    战乱中,好像没有百姓,除去贵人,剩下的不是贵人的走狗就是牲畜。

    断指被抛到高空,一群人争先恐后地去抢。

    因为公主说,能抢到并且吞下张迢迢手指的人,赏赐二十两银子。

    张迢迢好疼啊,泪水糊了满脸,她去擦,但血进了眼睛里,流的泪里还掺了血,更骇人了。

    她想睁眼,看人们抢着吃她的手指头,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被那么多人争抢。

    小乞丐拖着疼得晕倒的她离开了大部队,他们还是迁去洛阳的路上,或许后面还会死人,但先死的一定是今天抢到二十两的人吧。

    “跟我走呗,反正你家里人也不要你了。”小乞丐邀请道,“我叫沈尧,江南沈氏独子。”

    张迢迢攥着手指,想让血流的慢一点,但沈尧根本不考虑她被砍断的手指,自以为热忱地摇着她的肩膀。

    张迢迢哭累了,她看新梅,看弯月,看君主坐名堂,看蔓延的战火被一笔带过。

    看到,大母说冬天过了,能种麦子了,生活就会好起来,所以她早春就偷偷埋了点麦子粒在地里,但如今荒芜的土地被铲平,被铺上一砖一瓦。

    看到,高高在上的君主,被朝臣阿谀地称赞开明大义,思虑周全。

    看到,无数个这么寂寞的夜晚,躺在稻草堆上看旁边的男男女女互相辱骂,为了个舒服位置大打出手。

    公主的轿撵好豪华,扣下来一块宝石,应该能换好多钱,好多粮食吧。

    早知道反正都要断指,就去扣一块下来了。

    最后,她不得不跟着小乞丐走了。

    她多么希望她痛苦的年月也能被一笔带过,多么希望自己也成为王侯将相家中不受宠的小女,至少吃穿不愁。

    后来,张迢迢又没了两根手指头,因为沈尧说他肚子好饿好饿。

    等张迢迢给他砍了两根手指下来后,他一边吃一边发誓将来会报答张迢迢。

    张迢迢什么都不懂,大母都骂她是傻子,但她那一刻还是看懂了沈尧眼里的嫌弃。

    要是饿死在路边就好了。

    1.明烛天南

    拨灯续昼,沈知瑶看了眼窗外,点上一盏明烛,明灭的灯光烧着侧脸映在墙上的剪影。

    “连下了几天大雨了?”她拨弄着妆匣里的首饰,看guntang的金色滚动后碰撞到红绸的匣壁上,有些乏味地问婢女。

    沈家自从发迹后,府上下人最跟着沾光,万紫脸上抹着城东风靡的白粉,双颊也因为伙食的改善逐渐丰盈。

    她笑着回复沈知瑶,“回小姐的,有三天了。”

    “什么时候才停啊。阿尧哥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她声音很小,像抱怨也像自言自语。

    沈尧如他所言那般,逃难去了洛阳,身无分文的他过了几年苦日子,后来耐不住回了江南。

    幸运的是,回来后家里厮杀完只剩孱弱的父亲和年纪最小的七弟了。

    而可怜的张迢迢跟着他颠沛流离。

    “公子身边的那个婢子都回来了,公子肯定也快马加鞭就等着和夫人会面呐。”万紫笑意盈盈地往火盆里添了细炭,有些馥郁的芳香萦绕在闺房中,大红的锦缎垂在床帏,里面掩盖的是若隐若现的喜被。

    沈知瑶和沈尧成婚不过数月,正是新婚燕尔,情浓蜜意之时,沈尧出远门办事,留下了娇俏可爱的小妻子泫然欲泣。

    沈尧继承了父亲的家业,如今是江南首屈一指的富商,不参与朝廷的争斗,倒也是活的清闲。

    张迢迢和沈尧走的水路回来的,半路上遭歹人暗算,劫持了银两。

    张迢迢有些防身功夫,沈尧则完全是浮于表面的三脚猫伎俩。

    不过两招,沈尧就倒在地上,假装吐血。

    张迢迢遁水引走了歹徒。

    大约是嫌弃沈尧速度太慢,脱险的张迢迢自己先回了沈府。

    刚一进门,就碰到了万紫,她依仗着自己主子如今是主母,也跋扈乖张了不少。

    “怎么邋里邋遢的,别往里面走了,小心脏了夫人的眼。”她语气丝毫不掩嫌弃,完全忘了二人都是下人。

    张迢迢也不恼怒,只是不顾阻拦要往内室走。

    “你这人怎么回事?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万紫想上手教训她,但是张迢迢满身污泥,甚至头发上还挂有水蔓,她没地方下手。

    “我要去换衣服。”张迢迢撇开万紫僵在半空的手,万紫这时才注意到,这个婢子左手竟然一根手指都没有。

    “真是个怪胎。”她嘟嘟囔囔得,心里一股恶寒,觉得张迢迢那张本身就普通的脸丑的有些狰狞了,她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蹭了一手胭脂后才满意地想:自己活得可比她滋润多了。

    张迢迢给自己接了一盆冷水,直愣愣地往头上浇,原本还清澈的水,落了地就是浸满污泥的了。

    就这样冲了三四盆冷水,她身上才算不那么邋遢。

    而此时一边的姗姗归来的沈尧将头搁在沈知瑶的颈窝,回味眼前新婚夫人的温柔缠绵。

    张迢迢数了数银子,三十两,是她这些年攒下来的。

    她浑身湿着去见了沈尧。

    香肩半露的沈知瑶看见窗口隐隐约约飘过一个人影,吓得急忙钻到沈尧怀里。

    沈尧见披头散发的张迢迢,面色不虞。

    “你来干什么?”

    “我向你辞行,你当年把我拽走,我很感谢你,这是二十两银子,我们两清。”

    张迢迢难得一次性说了这么多话。

    沈尧看张迢迢愈发不耐了,他对张迢迢没有男女之情,但是看她丝毫不眷恋自己,难免受挫,冷着脸拢了拢衣服,对沈知瑶说,“你先回去。”

    他在沈知瑶走后,上手掐住了张迢迢的脸,有些咬牙切齿地问:“当初要不是我,你早被那群人吃干净了,二十两银子就能算了?”

    “我的命,二十两已经算多了。”

    小时候,大母去市集买猪rou,只有过年张迢迢才有机会吃上一口,她不知道钱是多么珍贵,只知道一整头猪都没有二十两。

    所以,如果自己二十两的话,那比猪值钱,很了不起了。

    张迢迢甩开他的手,继续说:“我的手指,你吃了两根。”

    沈尧很讨厌张迢迢这副跟他恩断义绝的样子,脑袋一热,猛凑过去想要亲她。

    张迢迢丝毫没有犹豫地甩了他一巴掌,她冷着脸说,“或者我再砍几根给你,要不然你杀了我,把我吃了。”

    张迢迢从来没觉得人命值钱,所以她也把自己变成论斤买卖的物件,她只知道被砍的时候很痛,养养也就好了。

    “算了,你滚吧,活不下去了别来求我。”沈尧捂着左脸,意兴阑珊地摆摆手。

    “嗯,那永别了。”

    沈知瑶正好和出来的张迢迢撞了个照面,她吓了一跳,低着头不敢看这个活阎王一样的女人。

    “吓到你了,抱歉。”

    她等张迢迢走了几步后,听到一声轻飘飘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沈知瑶有些惊愕地转头,但张迢迢已经走远了。

    她嫁入沈府前,就听说沈家当家身边有个不苟言笑的女子,但因为长相不入流,人们没往龌龊的方面想,只是奉承地夸她跟着沈尧出生入死是个衷心的下人。

    张迢迢一路向北,开始走走停停。

    2.弹指一挥间

    人们常说,弹指一挥间,仿若将漫长蹉跎的人生拉的无限狭窄,只容得下和爱人耳鬓厮磨,和家人共享天伦这些值得留恋的事情。

    张迢迢望着厚厚的书卷,被小和尚气急败坏地指责。

    【都说了,这些书今天要抄完。】

    因为不认识字,说是抄书,更像画画,盘亘的文字像龙又像软绵绵的尸体横亘在书卷上。

    “对不起,小师傅。”张迢迢有些泪意,她抬手却只是悬在空中,没敢抹泪,因为这就成了她流泪的确凿证据。

    她离开了沈府,天涯任归处的漂浮?

    显然不合适。

    她全身上下只有十两银子,堪堪折磨地活个两年,往后要怎么办。

    恰巧走走停停经过乔庄,这里有着自诩好心人的住持,他热心肠地替张迢迢安排住处。

    【施主叫什么名字啊】

    一个比张迢迢矮了半个头的小姑娘甜津津地问。

    她不是和尚也不是尼姑,但是剃了头发,住在这里,她也是第一个询问张迢迢名字的人。

    “张迢迢。”

    小姑娘沉思了一会,说【好听的名字,春日迢迢如线长。】

    相思历乱何由尽,

    春日迢迢如线长。

    其实张迢迢名字的来历很简单,她出生时十分瘦小,大姐说她像一条泥鳅,于是叫张条条。

    彼时,村里的书生凑热闹说,条不好听,干脆用迢。

    一家四口,都不认识这个字,但都认为有内涵,于是草率地定下了。

    后来,小姑娘给张迢迢找了个不累人的活计干,抄书。

    但寺庙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香油钱和书里的祝词了,于是不少人眼红的同时,对张迢迢挑刺越来越频繁。

    小和尚看张迢迢发呆,叉着腰问:【你干什么?傻了?】

    “小师傅,弹指一挥间是什么意思啊。”

    从张迢迢七岁从迁都的风云中撤身,到如今已经十年。

    她参加了沈知瑶的笈礼,才知道原来可以过那么奢靡盛大的日子。

    弹指对她来说又些讽刺,左手光秃秃的指节,只有狰狞。

    【你大字不识问那么多干什么?】小和尚只是指责,并不答疑解惑。

    【冬至拾壹月,气寒。

    与君共时便觉有早晚,弹指一挥间。

    忆与孙郎去朝湖上共泛之事,大悦。

    闻兵革且罢,何时还?

    余既备春日之衣,愿为汝所穿之。】

    张迢迢看不懂文绉绉的书信,就是写啊画啊,墨水书写着人情冷暖,悲欢离愁。

    饭后,她碰到了曲厌平,就是那个没头发的小姑娘。

    她还是问:“弹指一挥间”什么意思。

    【就是某个枯燥重复或者厌倦或者喜爱的时段,过得很快,就像一瞬。】

    张迢迢隐隐约约觉得不对,但想要继续讯问,只得到曲厌平迂回的打发。

    晚上,下了一场雨,同屋的央求她去关窗,那人躺在床榻上不安地挠着背,像是恐惧这深秋的雨。

    一道闪电撺掇着姗姗来迟的闷雷,在昏暗无明的夜空照彻出一道深长的亮斑。

    窗外,住持淋着雨在土里掩埋什么东西。

    张迢迢含糊着睡眼,没留意,阖上窗子。

    第二天,曲厌平找到誊写的张迢迢,问她昨夜有没有见到什么怪事。

    “住持,我看见他在那棵枣树下埋东西。”

    曲厌平以为她会询问几句,都找好托词搪塞了,结果张迢迢若无其事地继续抄写。

    今日,她又在抄写那个待嫁女子的给丈夫求的签文,住持被叫去问话了,一个小师傅颐指气使地命令张迢迢将昨晚被风刮掉被雨打湿的签文换下来。

    她没有任何脾气,就像干涸的老井,没有任何怨气。

    第二天,乔庄有了大人物造访。

    张迢迢陪曲厌平在烟火隆隆的早摊吃了一碗馄饨,人烟稀少的小街扬起一道灰尘,浩浩汤汤的车马踏着风尘赶来。

    【那是谁啊?】曲厌平好像真不知道,问张迢迢。

    张迢迢记忆里不算好,但记人脸很快,寺庙里有近三十个剃了脑袋的小和尚,她花了两天就记全了。

    她只看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勺子,有些畏惧地回答,“长公主殿下。”

    她这辈子见过两次长公主,第一次是七岁那年被砍掉指节时,马车上半是怜悯半是看热闹的一瞥;第二次是跟随沈尧通商时,在京城见过一面。

    初见时,她十八岁,正是美好的年华,如今已经二十八,但丝毫不见老态,富庶的生活滋养着她的脸庞,身边好像也有了包容她的驸马。

    张迢迢想跪下行礼,她左手一攥,光秃秃的令人心寒。

    曲厌平拉住她,【这里是乔庄,不是京城。】

    “那又如何?”

    是啊,那又如何?

    当初只是慌乱中的失仪,便要断掉三根手指。

    天子的走狗笼罩中原各地,权势是一张巨大的网,捆住了所有垂死挣扎的百姓。

    最终,长公主急于赶路,好心的放过了没下跪的曲厌平。

    曲厌平有些不高兴,【你干什么跪她。】

    张迢迢不想回答,大口地往胃里灌热汤,背上却早出了一层冷汗。

    【你就只会下跪和吃饭了是吧,她肯定是是来查那个案子的,我就不信我不如她。】

    张迢迢下意识不想和曲厌平接触了,她知道曲厌平不是凡夫之辈,她吃过沈尧的亏,不想再接近任何有身份的人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板来收拾碗筷,叫了句发呆的张迢迢,才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了。

    有人一身傲气,不向权贵低头,他们也有资本与底气。

    有人仗着身份,傲气凌人,恨不得全天下阿谀奉承自己。

    张迢迢是夹在中间,被认为软骨头的贪生怕死之人又是没本事还一身架子的好事之徒。

    猝然地,一个男人坐在她面前,他是村里的教书先生,张迢迢见过几次。

    妻子病重离世了,他就每半月来寺庙祈福一次,膝下无子女,是个鳏夫。

    他好像也是飘遥无期的异乡人,失去了唯一的皈依之所。

    两人惺惺相惜地交换了一个眼神,说也没说话。

    晚上回去的时候,曲厌平告诉张迢迢,住持被长公主抓起来了。

    以前的乔庄有人管理,但大约五年前,经常出现离奇的死亡事件,官府因为人数庞大撂挑子不干了,朝廷也是装死。

    本来这件事,没人愿意干涉的,人们都心照不宣地离传闻里古怪的地方远一点,倒也这样相安无事了很多年。

    但最近几个月,又开始了。

    不巧的是,遇害的一位男子是长公主的面首,回乡探亲时遇害了,因此权倾朝野的长公主才好心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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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文案里没有   我到时候在第一章补一个总的文案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性格温吞不讨喜的小姑娘在乱世一步步成为英雄的故事(男主数量待定)